最讨厌无期徒刑,我们的司法体系学的是西方,但是西方是有期徒刑,即使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都是有期徒刑,比如判几百年,比如不得减刑! 网友们表示 无期徒刑期间只要不再犯法,基本都可以改有期,有期最多二十年、有关系的或者表现好的基本十几年就出来了。 有期徒刑几百年没有给法官和狱警权力空间,而目前无期徒刑减来减去十几二十来年就出狱了,犯人、狱警和法官都有盼头儿。 有道理,无期跟有期相差不大,理论上无期顶多20年;可无期跟死刑却相差巨大,好在现在己开始有了无期、死缓的限制减刑,但远远不够!建议: 无期改有期的,实刑至少30-50年,分档次限制; 死缓的,实到至少60年以上! 确实不妥,但也不能无限期的活着。我认为死刑就是立即执行,无期徒刑是应该死刑但有不改变结果的瑕疵,容错时间,不可以减刑,然后是50年,40年…那种几百年的就是拿钱续命,不提倡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