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买刮刮乐中了10万,老板:“你高兴的太早了,彩票你没付钱,它就是我的!

树说历史 2025-11-28 16:50:58

浙江一男子买刮刮乐中了10万,老板:“你高兴的太早了,彩票你没付钱,它就是我的!”   话说浙江金华,有一名小伙子照常来到了道院塘的一家彩票店。   他经常来这里买刮刮乐,因为熟悉了,他也没跟老板打招呼,就自行从柜台里面拿出来刮刮乐开刮。   这一天小伙子的运气很好,竟然十分神奇的刮出来了10万元大奖。   反复确认了好几遍就是10万之后,小伙子高兴的大叫了出来,然后跑去找到彩票店老板,说自己中了。   当然,中奖了也不说明他就能直接在彩票店领取。一般1万以上大奖需要去市级福利彩票发行去兑奖。   然而,他这边在跟老板分享喜悦,老板却打起了他的彩票的主意。   老板表示,小伙子进店之后没有打招呼,也没有付钱就自行将刮刮乐取出来刮,这刮刮乐就应该是自己的,要求小伙子把刮刮乐交出来。   小伙子没想到这老板竟然如此不要脸,这种钱都要抢,属实是见钱眼开。   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选择了报警。   很明显,本案是一起很典型的民事纠纷。老板觉得这起交易以“付款”为构成要件。既然小伙子没付钱,那这张刮刮乐的所有权就应该是自己的。   而小伙子觉得自己自行取票并刮开的行为,已经和店家构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因为中奖了就不认账,那自己要是没中奖是不是就能不付钱了呢?   警方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选择站在了小伙子一边。   因为彩票这种东西是一种特殊商品,其所有权在交付的时候就发生了转移。付款只是履行合同义务的问题,不影响彩票的所有权的转移。   而且,彩票店老板的行为无异属于见利忘义,如果对方没中奖他根本不会多说什么,这违反了诚实守信用原则。   最终,在警方的一番教育之后,彩票店老板总算是介绍了现实,收了小伙子的钱。   如今,小伙子已经成功将奖金领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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