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己的钱,凭什么被银行报警?山东这起“罗生门”,刺痛了所有守法公民! 反诈绝不能以牺牲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任何“层层加码”的过度防控,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更是对普通人的不信任。 一个令人深思的例子就发生在山东东营。一位知名律师,在银行提取自己账户里的4万元现金时,竟被柜员当作嫌疑人般反复盘问,最终银行选择了报警。这听起来像个笑话,却真实地发生了。银行声称这是执行“取款超1万需说明用途”的地方反诈规定,而当地反诈中心却矢口否认,表示从未设过这样的金额门槛。这出“罗生门”背后,是国家明文规定的5万元尽职调查标准,在地方执行中被擅自压缩到了1万元。一个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的律师,却要为自己的合法财产权自证清白,这难道不是一种巨大的讽刺吗?它赤裸裸地揭示了当权力被滥用时,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防范”的对象。 最终,我们必须要有清晰而坚定的认知:反诈的目的是保护人民,而不是限制人民。无论是银行要求外地人办手机卡必须出示房产证,还是取款被报警,这些看似“为你好”的措施,本质上都是一种懒政和思维上的“走火入魔”。它们将复杂的反诈斗争,简化为对守法公民的无底线设防,这不仅无法精准打击真正的犯罪,反而会严重侵蚀公众的信任感和安全感。法律赋予了储户存取款的自由,也保护着公民的隐私权。当银行或运营商在尽到提醒义务后,如果成年人依然坚持自己的决定,那么风险理应由其自负。我们不能因为害怕万分之一的诈骗可能,就剥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正常生活。泼洗澡水时,请务必看清楚,别把孩子也一起泼掉了。取钱被报案 老人取款事件 现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