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恋奔现后给女友购买1.5万元的黄金,随后女子将男子拉黑删除所有联系方式,男子又注册小号钓鱼现场抓住。 网恋有风险,恋爱需谨慎,网恋初次见面就给女友购买黄金,这男子可谓是把女友真正的放在了心里,然而女友把他当成了提款机,当成了冤大头,想要的东西拿到手后立即把他拉黑,删除所有的联系方式,女子以为黄金骗到手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男子却重新注册了小号,还是用钓鱼的方式又钓到了她,再次约定见面时当场抓住了她。 不知道以这种卑鄙手段得到的财务是属于对方自愿赠送呢?还是她故意骗取他人钱财呢?这还能要回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