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思哈,这次信息量挺大的。 首先,婚前同居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知道大伙儿怎么看,反正我是觉得有点身后发凉啊! 这可不仅仅是家庭情感问题哦,这涉及家庭财产的分配问题。想想看,这是不是为那些潜藏幕后的“三儿啊”,“四儿啊”提供了合法分钱的可能?[笑哭] 第二条更有意思精神虐待被视为家暴行为。我知道,这个规定是为女性着想。 可是,很有可能适得其反啊。 道理很简单,实际上举报家暴行为的,本就是女性占大多数,而男性一般既不愿,也不好意思举报。可加上了这一条,我敢保证,男性举报家暴的案例,将会大幅增加[捂脸] 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