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夫妇持股的北京英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近曝出欠税消息,欠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4.13万元。 消息一出,网友们立刻分成两派:一派忧心忡忡“答应我千万不要偷税漏税好吗”,另一派则淡定分析“是欠税不是偷税”。 说实话,对于岳云鹏这个级别的明星来说,14万元的税款,不过是一场商演的零头,为这点小钱故意逃税,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普通大众容易将“欠税”与“偷税”混为一谈,但两者在法律上有本质区别。 欠税是指纳税人因资金困难或其他原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但已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而偷税则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 就在前几天,最高法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四川仁寿县一建材厂经营者梁某某将800多万元资金转给儿子,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400多万元税款,最终被判处逃避追缴欠税罪。 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与简单的欠税有天壤之别。 从常理推断,岳云鹏作为知名相声演员,年收入远非这14万元税款可比。这点钱对岳云鹏而言,可能就是“少吃几顿饭的事”。 如此小额的欠税,更可能是公司财务管理疏忽所致,比如财务人员休假、工作交接问题或申报流程出现疏漏。 诚然,明星从事商业活动本无可厚非,但既然开了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 查了一下,法律对欠税行为有明确规定:欠税属于未按期履行纳税义务,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缴税,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甚至可以延期缴纳。 但如果有能力履行纳税义务却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就涉嫌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估计岳云鹏的这起欠税事件,大概率是公司日常管理中的小疏漏,补上便是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大家有啥看法?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