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2025年11月25日,最高检正式表态:具有长期稳定共同

欢乐储存所 2025-11-26 14:53:39

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2025年11月25日,最高检正式表态:具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基础的婚前同居关系,可被认定为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这一认定已落地司法实践,核心细节如下:一、认定需满足3个关键条件1. 同居时长:司法实践中多以6个月以上为参考,临时合租、短期同居不纳入;2. 关系实质:经济上相互扶助、精神上相互依赖,有组建家庭的意愿,且能被亲友邻居认可为“准夫妻”关系;3. 排除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仅为性伴侣无实质扶助等情况,不认定为家庭成员。二、法律依据是什么?主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第三十七条(为同居者提供反家暴保护),以及《刑法》虐待罪相关规定(将稳定同居者纳入“家庭成员”范畴),与《民法典》第1045条家庭成员定义形成互补,进一步完善了人身权益保护体系。三、典型案例:马某某虐待案马某某与苗某稳定同居且有结婚计划,期间马某某长期对苗某实施精神虐待,导致其三次自杀,最终苗某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以“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认定马某某构成虐待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这是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应用。四、重要提醒:权利有边界该认定仅保障同居者的人身权益,比如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遭遇虐待可追究刑事责任等;但在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医保共济等领域,同居者不享有夫妻法定权利,相关权益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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