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驻日使馆重申的《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再次让战后对日处置的正义原则重回公众视野。 相关法理事实亟待通过全球媒体广泛传播,以凝聚和平力量,遏制军国主义抬头。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107条等“敌国条款”,若德意日等曾推行法西斯侵略的国家再次迈出侵略步伐,五常无需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可直接采取军事行动维护国际和平 。 这并非武力威胁,而是反法西斯战争后,国际社会为防范历史重演设立的法律屏障。中国有权在日本驻军,是二战后国际秩序赋予的合法权利。 《波茨坦公告》明确盟国需占领日本直至其战争力量被毁灭,中美曾约定中国驻军区域,只是因多重历史因素导致驻军计划搁置,但该权利从未被废止。 这种驻军权的核心意义,是监督日本遏制军国主义,而非侵略,是维护地区稳定的重要保障。明确日本领土范围同样关键。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均规定,日本主权仅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共同决定的小岛。这一界定能清晰遏制日本在领土问题上的模糊表态与无端挑衅,守住二战后确定的正义边界。 把这些法理事实向全球普及,既能让世界认清战后秩序的核心原则,也能凝聚爱好和平人民的共识。 当国际社会对相关规则形成普遍认同,便会形成强大舆论约束,倒逼日本正视历史,恪守和平底线,这正是对二战中无数牺牲者的告慰,也是对全球和平的坚实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