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16岁男生看到一群同学将同桌围起来,准备殴打,男生就劝走他们,结果其中一个参与者,嫌他多管闲事,找了多名同学,将这个男生围起来,殴打一顿,导致他脑外伤,腰椎间盘突出,背部也受伤了,住了28天院,还休养了几个月,导致他不敢去学校了,甚至连门都不敢出,但那些施暴者,反省一周却正常去学校了。 3月12日的晚上,王先生看着16岁的儿子,还在家里不愿去学校,儿子本来应该是星期天晚上去学校的,那天已经是星期三了,儿子还不愿意去学校,他就觉得儿子是在家偷懒,不肯学习了,他就训了儿子一顿,让儿子去学校了。 结果就是这个决定,王先生至今都后悔,他后悔那天晚上让儿子去学校,更后悔没有问清楚儿子在学校到底遇到了什么事。 他并不知道,儿子在害怕,害怕同学报复他。 王先生的儿子小王到底又做了什么,为何如此不想去学校呢? 原来,就在几天前,小王的同桌,不知道为什么得罪了同学,这个同学竟然找了一帮的同学过来围着他,准备围殴他。 小王看着同桌瑟瑟发抖的样子,他就劝大家,以和为贵,不要动手。 当时一群同学,有的同学觉得小王说的言之有理,就没有殴打小王的同桌,大家也就离去了。 可这件事还没有完,其中参与准备组织的一个同学,他看到小王实在是多管闲事了,他就怀恨在心,扬言要教训小王。 小王知道这个同学想要教训他,他知道这个同学可以叫很多同学围殴他,他就很害怕,好几天了都不敢去学校。 这种事情他又不敢跟父母说,所以才在家待了几天。 不知情的王先生,以为自己的儿子只是不想学习,在家偷懒,所以才训了儿子一顿,小王这才愿意去学校。 结果这天晚上才上了一节晚自习课,下课的时候,小王就被打了。 当时的小王,看着一群同学围着他,感到非常恐惧。他们围过来就对他拳打脚踢。 小王非常后悔,没想到自己只是劝说别人不要殴打同桌而已,自己却被殴打了。 他被殴打的时候,非常无助和恐惧,他在拳打脚踢下,身上多处受伤,脑外伤,腰椎间盘突出,背部受伤。 虽然他是一个青春洋溢的少年,但这一受伤,他住院就住了28天。 这28天,他天天晚上做噩梦,梦中一群同学依然在对他拳打脚踢,他眼里全是无助与恐惧,他常常在噩梦中惊醒,醒来一身冷汗。 王先生看着自己的儿子,居然被那么多同学殴打,还住了28天院,儿子都沉默寡言了很多,他非常心疼。 如果是他的儿子调皮,不懂事,惹同学生气了,被同学殴打,王先生或许还会教育自己的儿子,可当他知道儿子只是对同桌拔刀相助而已,就遭到同学们的围殴,他真的替自己的儿子感到心疼。 自从儿子发生了这件事,他在医院的28天,每一天都在痛苦中度过,身上多处的伤时时刻刻警惕他。 即使后面出院了,小王待在家中又休养了几个月,可小王依然没有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 他不但变得沉默寡言了,甚至王先生一提起去学校,小王就非常抗拒,感到非常恐惧,他甚至连门都不愿意出。 发生这件事情,王先生意识到这件事情,对小王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他内心很痛苦。 更他无法接受的是,殴打他儿子的那几个同学,只是回家反省一周,都回到学校继续上课了。 有的家长比较明事理,还愿意和自己的孩子来道歉,但有的同学,根本没有将这件事当一回事。 他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孩子,殴打的同学居然还可以继续回学校上课,不受到任何处置,王先生非常气愤。 自从他儿子不愿意去上学之后,王先生就想着给儿子转学,但学校处理这件事情却是这样的,给王先生的儿子转了一个民办学校,王先生很不满意。 如今他看着整天沉默寡言的儿子,他真不知道如何给儿子讨回公道,让儿子变回曾经那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 发生这样的事,王先生该怎么办呢? 首先,从王先生对儿子的感情来说,儿子是他的心肝宝贝,儿子被同学欺负,作为父亲,恨不得替儿子打回那几个同学,但他不能让几个同学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也没能给儿子好好讨回公道,所以他心里难受。 其次,他的儿子并没有得罪那几个同学,只不过是替自己的同桌拔刀相助而已,就要受到同学的报复,这样的学习环境,其实王先生是非常担忧的,发生这样的事,给他儿子转学,确实是眼下最好的方法。 再者,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几个同学殴打小王,导致小王多处受伤,如果小王的伤是轻伤以上,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这几个同学回去反省一周,就可以继续回学校上课,虽然他们未满18岁,但已经年满14周岁了,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除此之外,这件事对小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小王却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小王是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你对小王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