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男子承包了70亩地,混合种植了玉米和大豆,他的大豆今年收成非常好,每亩

胡萝卜说法 2025-11-23 12:47:54

山东济南,男子承包了70亩地,混合种植了玉米和大豆,他的大豆今年收成非常好,每亩有200公斤左右,今年他大概能收14,000多斤的大豆,却在一夜之间,他颗粒无收,大豆被人全部碾碎在地上,损失4万多元,他看着满地的大豆,仰天大哭。   王先生承包的土地有70亩,种植着玉米和大豆,今年的玉米和大豆都丰收了,就等着收割。   在11月4日,他接到公司打来的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收玉米,王先生马上就将这件事情提上日程,在11月5日就开始收玉米。   他是雇人过来帮忙收的,速度非常快,仅仅两天时间,玉米就已经收割完成了,不但收割了玉米,就连大豆也收割了。   收割完粮食,王先生看着满地的玉米和大豆,满满的丰收,他满心喜悦,就等待着开车进来,将玉米和大豆运回去。   因为有玉米在地里,需要先将玉米运回去,把玉米杆子也清走,接下来才能开车进来,将大豆也收回去。   事情需要一样一样干完,王先生先将玉米收回去,又清理完玉米杆子,此时已经是晚上了,地上的大豆只能等待第2天天亮,开车进来运回去。   可就是这么一个晚上,那满地的大豆,竟然有人连夜开车进地里,将满地的大豆全部碾压粉碎。   而这一晚,王先生还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睡着甜甜的梦。   他是第2天一大早,来到地里,才看到眼前让他崩溃的一幕。   只见满地的大豆,原本是一排排放好的,就等待着捆成一堆装上车运回去,然而他来到地里,展现在他眼前的,却是满地的大豆。   一颗颗金黄的豆子,布满了整个土地,看到这一幕,他喉里哽咽了,心疼的泪水,蓄满了眼眶,很快泪珠子直掉地上。   到底是谁干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王先生内心在呐喊着,他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种植户,他的心思全部都撒在这片土地上,平时,都没有闲工夫与别人闲聊,闹矛盾,谁会对他这么大的意见呢?   居然要在晚上偷偷开车过来,将他辛辛苦苦种植的大豆,全部碾碎在地上,让他颗粒无收。   看着满地被浪费的粮食,王先生真的很心疼,没有在土地上撒过热血的人,可能不知道,要让粮食大丰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播种,浇水,施肥,除草到收割,每一步都要步步跟紧,洒下血汗。   如今自己付出的努力,却被别人一夜之间全部糟蹋了,他实在是难以接受,他知道这个人是谁。   为何这个人要这么浪费粮食呢?   原来就在那天晚上,王先生把玉米和秆,都收回去之后,农一公司的一个副经理就来到王先生的土地上了。   他是晚上来干这件事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晚上,反正开车进来,就将地上铺满的大豆,全部给碾压粉碎了。   他得知这件事是那个副经理干的,也是非常想不通,他和这个副经理并没有什么矛盾,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何要如此糟蹋别人的粮食。   35的大豆,14,000多斤,每斤1.5元,王先生算了算,他说他损失了4万多元。   这可是他辛苦了一年的收获,4万多元,除去成本,他的收入并不多,可这也是他的努力成果,发生这样的事,他当然要追究下去,于是他找来了调解员。   调解员帮他联系了这个副经理猛先生。   猛先生却说出来让人惊讶的一番话。   他说当时地上的豆子太少了,他是晚上过来的,光线又不好,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地上的大豆是要运回去的,所以就没有在意,这才将地上的大豆全部碾压了。   他说,发生这样的事时,他不会回避这个问题,他可以和王先生协商,进行赔偿。   有了猛先生这番话,王先生这才松了一口气,不管这个猛先生到最后会赔偿多少钱,起码自己的这个事情得到了解决。   发生这样的事,王先生要追究到底,这是很正常的,他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这14,000多斤的大豆是王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人都不得毁坏。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不管这个猛先生是不是故意毁坏这些大豆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就应该承担责任。   2、在这件事中,即使猛先生不是故意的,他依然要承担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有些侵权行为,不管有没有过错,都给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你认为这个猛先生是故意的吗?来源:小溪办事 202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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