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7年共同生活仅1年,男方离婚才知妻子婚前患精神疾病!法院这样判 河北省阳原一对夫妻结婚七年,共同生活仅一年有余,其余时间里,妻子总是以各种借口回娘家居住。直到丈夫起诉离婚,才惊人地发现——妻子婚前就患有精神疾病,需要长期服药,而那些频繁回娘家的日子,正是她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时候。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男方放弃追索彩礼,并主动补偿女方1万元医疗费。法院的最终判决和调解结果,实际上是法律框架下一种“无奈但合理”的平衡: 1. 判决离婚:这是解决当前婚姻状态的唯一合法途径。 2. 男方放弃追索彩礼:这是他认清法律现实后的理性选择。 3. 补偿女方1万医疗费:这个举动非常关键,它可能出于以下几种考虑: · 人道主义关怀:女方毕竟是病人,需要治疗,男方出于同情给予补偿。 · 快速解决纠纷:用一点经济补偿换取女方同意离婚,避免漫长的一审、二审。 · 法官的调解。 婚姻选择需谨慎,婚前了解要透彻,权利行使要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