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的财政公平竞赛规则,将从PSR换成SCR,换了一个词儿,方式确实也变了。PSR是三年累计亏损不得超过1.05亿英镑。SCR,squad-cost ratio 阵容成本比例,即球员工资+转会费+经纪人佣金占总收入的比例为85%以内。欧足联的比例规定更严格,限制在70%以内。英超联盟的目标也是将比例逐步靠近欧足联的70%。伯恩茅斯、布莱顿、水晶宫、布伦特福德这些中游球队反对SCR规则,但大部分俱乐部支持。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SCR规则对豪门有利,因为他们的收入规模本来就大,曼城、利物浦这样的俱乐部都能突破年度收入7亿英镑大关,85%的限制对他们不起什么实质性作用。曼城要是真发狠了,能把收入做到10亿英镑!同时,英超联盟希望推动的一个过渡方案,加工资帽,因为12家俱乐部反对,未获通过。所谓的工资帽就是,英超任何一家俱乐部的球员工资+转会费,不得超过倒数第一名球队年度收入的5倍。算起来大约是5.5亿英镑。而如果按照SCR,假如曼城或利物浦的年度收入是7亿英镑,按85%比例,他们可以花5.95亿英镑用于球员工资+引援+经纪人佣金。英超联盟改革财政公平竞赛规则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结果还是换汤不换药,其实是在固化豪门的地位,非常不利于中下游球队挑战传统强队。再有就是,豪门比如切尔西总能找到办法“创造”收入,如果英超联盟能认可卖女队和酒店收入归入俱乐部收入,那未来大家都这么干,规则也就没啥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