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 27 岁女孩王某雅遇害案引发广泛关注。女孩发现门外异常后联系妈妈和保安,保安到场开门时不幸遇害,嫌疑人梁某在保安驱离时竟反问 “我敲门犯法吗?”。该案件让 “精神病杀人是否偿命” 的话题再度成为焦点。 一直以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深入人心,但我国精神病人犯病时杀人不偿命的规定,让不少人困惑,这是否与追求人人平等相矛盾?从法律层面看,我国精神病人犯罪量刑规定经历了演变,背后是对精神病人特殊情况的考量。 对比不同国家,对精神病人犯罪的法律处理方式差异明显。有些国家强调惩罚,有些则侧重于治疗和监管。这背后涉及文化、社会观念等多方面原因。大家怎么看待精神病人犯罪的量刑问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