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的黄某怀着对直播行业的憧憬,和一家演艺公司签了一年的经纪合同,合同里约定公司给她1.5万签约金,她每个月得直播满26天、总共104小时。签约后公司分三次把1.5万给齐了,黄某也按要求认真直播,期间公司还发了3800多块的收益分成,一开始一切都挺顺利的。可谁也没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正在等着她。 有一天,公司的主管陈某某以谈工作为名义,把黄某约了出去,趁着机会对她实施了性侵。这场飞来横祸直接把黄某击垮了,之后她天天夜不能寐,精神恍惚得厉害,根本没法再面对镜头继续直播。事发第二天黄某就报了警,后来警方也出具了立案告知书,明确陈某某涉嫌强奸,事实清楚,之后陈某某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身心俱疲的黄某实在没法履行合同,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和公司的经纪合同。 让黄某更寒心的是,公司不仅没有半点体谅,反而反过来反诉她,张口就要10万违约金,还要求退还1.5万签约金、3800多块的收益分成,再加上6000块的律师费,算下来总共要索赔11万多。公司还辩解,陈某某的性侵是他个人行为,跟公司没关系,黄某擅自停播就是违约,就得赔钱。 这件事闹到法院后,最终的判决让不少人松了口气。法院首先认定,黄某遭遇的性侵属于“重大意外伤害”,而且这种伤害不光包括身体上的,还包含心理和精神上的严重创伤,完全符合合同里约定的可以终止合同的条件,所以支持解除合同。至于公司要求的10万违约金,法院直接驳回了,因为黄某停播是因为性侵这个突发意外,不是故意违约,这笔违约金于法无据。那3800多块的收益分成,是黄某之前辛苦直播赚来的合法报酬,公司要求退还也没道理,同样没被支持。 不过法院判决黄某要退还公司1万的签约金,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1.5万签约金是对应一年的合作期限,黄某从签约到出事已经履约了4个月,剩下8个月没履行的部分,对应的1万签约金自然该退,而她已经履行的4个月,对应的5000块就不用退了。最后法院只支持了这1万的退款诉求,公司其他的索赔全都被驳回了。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都炸了锅,大多觉得公司太冷血,自己的主管犯了错,不反思管理问题,反而对着受害者落井下石要索赔,吃相太难看。大家都觉得这个判决挺公平的,既没让受害者吃亏,也没让公司白白损失,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毕竟要是真让遭遇不幸的黄某再赔10万,那也太没天理了。主播签合同 主播经纪 直播经纪协议 事件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