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杭州写字楼,空调风裹着咖啡香,小红刚拧开保温杯,一股怪味就让她胃里翻江倒海——杯底沉着黏腻的液体,像极了某种体液。 主管报了警,调监控时所有人都皱起眉:是同组的张某,趁办公室没人,三番两次在小红桌旁做龌龊事,完了把那东西倒进她杯子。 警察找上门时,张某蔫了,承认自己“就是觉得刺激”,最后只换了3天拘留。 小红没法再待了。办公桌像沾了洗不掉的脏污,同事看她的眼神也裹着尴尬,她递了辞职信,跟公司要赔偿——毕竟是在这儿受的辱。 可法院的判决下来,像盆冷水砸在她头上:“张某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驳回诉求。 那天小红抱着空保温杯坐在公交站,看着车来车往,突然笑出声——原来职场里的恶心,有时连个说法都讨不到。 后来有人说,张某没几天就回了公司,还跟人吐槽“小题大做”;也有人说,小红换了城市,再也没用过保温杯。 你说,这杯子里装的,到底是脏东西,还是职场里没说透的凉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