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在1月结婚,2月与他人发展地下恋情,4月提出分手,并向对方支付5万元。但对方拿到这笔钱后,仍持续纠缠。8月,男子的妻子直接起诉对方,主张丈夫给对方购买的金项链等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部返还,同时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男子也支持妻子。而对方则认为,自己才是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拒绝退还任何财物、拒绝赔偿任何费用。 凌某和张女士终于在2025年1月结婚了,这对90后的夫妇,也是经过了重重的考验,终于走到了一起。 妻子正憧憬着和凌某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凌某却开启了背叛她的生活。并非凌某有多么花心,只是在跑业务的时候,认识了杜女士。 杜女士有助于凌某开展工作,并且杜女士对凌某也是情根深种,凌某便顺势接受了,两人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甚至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凌某在2月份还给杜女士买了金项链,价值5920元,这让杜女士更是觉得凌某可遇而不可求,寻思着想和凌某过一辈子,为他生儿育女。 可凌某丝毫没有这种想法,他只是想把自己的业务跑好,挣更多的钱,让妻子生下一儿半女,让大家过上幸福的日子。 在这期间,双方为此发生了很多矛盾,一个是想终身托付,一个只想玩玩了事。 杜女士的行为越来越让凌某感到不安和难受,于是在4月份的时候,凌某主动提出分手,他再也经不起杜女士的纠缠,生怕自己的妻子发现。 杜女士受到极大的创伤,她毫无保留地付出了真心,最后却得到这样的结果,凌某对自己始乱终弃,这让她的心结始终打不开。 但是凌某自从和杜女士提出分手后,就电话不接,人也不见面,这让杜女士特别的恐惧和不安。 她好不容易找到的爱情,就这样终结了,她十分不甘,最后要求凌某赔偿才肯分手。 事到如今,凌某觉得用钱能够解决问题也不算什么大事,就直接拿出5万元给了杜女士,希望从此和杜女士互不挂钩。 杜女士在这段时间内确实无法走出来,即使拿到了这笔钱,心中还是无法解脱,依旧不断地打电话、发信息、留言去骚扰凌某。 凌某被杜女士搞得寝食难安,自己的妻子也有所察觉,于是开始过问起来。 凌某不敢说出实情,自己和妻子才结婚一个月,就背叛了对方,只要说出去,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更别说妻子,她绝对会提出离婚,这样的结果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妻子在凌某这里问不出缘由,便开始偷偷地调查起来,这才发现他们的婚姻当中原来出现了第三人,那就是杜女士。 凌某看到瞒不住了,于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妻子,并且还说了自己给杜女士买了5920元的项链,后来还给了杜女士5万元,他的目的就是想尽快分手,不想再辜负自己的妻子。 他还告诉妻子,自己只是想多跑业务、多挣钱,多给妻子花,为两人的小家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妻子当然知道凌某的想法,要不然凌某也不可能几个月就提出分手。 不过妻子觉得自己现在不是提离婚的时候,她必须要将凌某给予杜女士的钱和物全部要回来,杜女士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肆意践踏,必须要让杜女士人财两空。 在2025年8月,妻子以凌某配偶的身份直接起诉杜女士,要求她归还5万元以及金项链,并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创伤,需要精神损失费。 凌某也支持妻子的诉讼。 这让杜女士更是痛苦不已,当初那个对自己甜言蜜语的人,现在居然配合妻子来起诉自己。 她称自己在这件事情当中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自己付出了感情,现在连钱财都要被要回去,自己的精神也受到了伤害,也需要对方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凌某和杜女士的地下情违背了公序良俗,凌某送给杜女士的财物和钱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杜女士必须在限期内归还。 至于双方主张的精神损失费,均不予支持。 网友们觉得妻子就应该这样做,刚结婚一个月,就有人介入自己的婚姻,还拿走了属于自己的钱和物,这份屈辱,谁能受得了? 至于这段婚姻,那就看妻子自己的想法了,如果能原谅,那就继续;如果不能原谅,那就早点离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热度新闻,2025年11月20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