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起女子家门口遇害案,在2025年11月20日迎来一审开庭,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揪着大家的心。这起案件发生在之前,受害者王某雅在家门口遭遇不幸,而凶手是梁某某。如今案件开庭,受害者母亲王女士的种种举动,让这起案件充满了悲痛与坚韧交织的情感。 王女士佩戴着女儿生前最爱的白雏菊胸花出庭,这朵花可不简单。白雏菊是女儿口中“生命力顽强的花”,王女士把它制成胸花,佩戴在身上时,就好像女儿也一同参与到了这场庭审中。从案发到开庭,这529天的思念,都凝聚在了这朵小小的花里。她还带着女儿的彩色遗像,遗像选的是女儿在她50岁生日时拍的母女合照。王女士说彩色代表女儿还活着,黑白就意味着永别,她拒绝让女儿的生命被暴力定格,这份执念让人动容。 凶手梁某某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只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可王女士提交了新证据,质疑他有作案预谋性,比如提前踩点、携带刀具。原定开庭时间因为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和二次精神鉴定延期了,王女士以证人身份出庭,她打算当面质问凶手:“为何伤害素不相识的无辜者?”对于凶手父母通过法院转交的致歉信,信里说“你的女儿失去生命,我的女儿失去自由”,王女士斥责这是“二次伤害”,她拒绝接受这样的道歉。王女士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她明确表示对赔偿金额没有诉求,因为女儿的生命是无价的,她坚持凶手的代价只能是死刑立即执行。 在这起案件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母亲失去女儿后的悲痛欲绝,也看到了她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而展现出的坚韧和执着。王女士的每一个举动,都饱含着对女儿深深的爱和不舍。她拒绝赔偿,只求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对正义的坚持,让人敬佩。而凶手父母所谓的致歉,在王女士看来,不过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表现,根本无法抚平她心中的伤痛。 这起案件也让我们思考,对于那些有精神疾病却实施犯罪的人,我们该如何平衡法律的公正和受害者的权益?王女士的坚持能否换来她想要的结果?大家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快来评论区说说吧,让我们一起为正义发声!女子遇害案 家门口遇害女子 女生家门口遇害 成都女孩遇害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