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大爷酒后拒付车费还打人,司机反击被判无责!这判决太解气 朋友们,内蒙古这起案子真得说道说道!68岁袁大爷酒后打车,下车嫌绕路不付钱还辱骂司机,被司机反击受伤后,反倒把司机告上法庭要4.9万赔偿,结果两审都败诉了,这事儿你说该咋评? 咱先捋捋经过:袁大爷喝了酒打车去洗浴中心,到地方后拒不付车费,还边走边骂司机周某。周某追上去要车费,袁大爷直接抬腿就踹,周某格挡时把他掀翻在地。没想到大爷爬起来又用易拉罐砸人,周某再次格挡推倒他,结果大爷膝盖磕到马路牙子,构成轻伤二级。 之后大爷先是报警想让司机担刑责,警方查清楚后认定司机是正当防卫,终止调查。大爷不服,又起诉要赔偿,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他的诉求,理由很明确:《民法典》181条说了,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判决真的大快人心!首先得说,袁大爷纯属咎由自取。你觉得绕路可以找平台投诉,也可以当场对账,不付钱还骂人打人,这就是妥妥的不法侵害。司机周某只是想要回自己该得的车费,面对两次攻击,反击都是瞬间动作,而且大爷倒地后也没再动手,完全没超出必要限度。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说了,判断正当防卫要不要担责,得综合看侵害的强度和防卫的手段。大爷说自己年纪大、没战斗力,但你先动手打人,就不能怪别人正当防卫。总不能让司机站着挨揍吧?要是这样,谁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有些老人总觉得“我年纪大我有理”,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司机靠开车挣钱养家,挣的都是辛苦钱,被人欠钱还挨骂挨打,反击一下还要被索赔,换谁都得憋屈。 这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遇事别冲动,更别仗着自己年纪大就为所欲为。合法权益要靠合法方式维护,你先动手伤人,人家正当防卫造成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司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边界,让大家知道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反击不用怕担责。你觉得这判决公正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老人撞人案 江苏老人被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