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消息: 收到网民建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打扰您宝贵时间,想向您反馈物业

南宁市 消息: 收到网民建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打扰您宝贵时间,想向您反馈物业费相关问题。目前我们所缴物业费标准为1.3元一平对比周边同类小区的高,以及当前物业服务提供的清洁频次、设施维护响应速度等实际内容,不少住在同小区的居民和同事都觉得物业费用过高了,南宁市很多小区物业费都降价了。恳请您能帮忙关注此事,看是否有机会与物业方沟通,推动物业费标准更合理,或督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官方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关于南波湾小区物业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核实,南波湾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广西粤华金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业主与企业签订的《前期服务合同》商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截至目前,未发现物业企业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外另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格〔2018〕10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92号)有关规定,我县目前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我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定价程序,待按程序完成相关工作后出台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当前,在我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正式出台情况下,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时按照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下步,我们将加强工作督导,推动物业收费更趋合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物业政策,请拨打电话,县发改科技局工作人员将认真做好相关解答工作。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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