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的闹市街头,居然有人敢明目张胆尾随施暴!西安有位周女士,正好好在街边走路

自在山野 2025-11-15 18:22:06

光天化日的闹市街头,居然有人敢明目张胆尾随施暴!西安有位周女士,正好好在街边走路呢,没成想被个陌生男的偷偷跟了快一百米,突然就被猛地扑倒在地!那男的不光强行亲她,还想脱她裤子,简直嚣张到没边儿了!万幸周女士没吓傻,拼了命反抗,情急之下狠狠咬破了那男的嘴唇,趁着对方疼得松手,她赶紧大声呼救,那人才慌慌张张跑了。也多亏这一口咬出来的血,成了关键证据,警方第二天就通过血迹比对,把这个叫蒋某武的施暴者给抓了。 本以为恶人被抓,总能判得重一点,结果判决一出来,大伙儿全炸了——蒋某武这都构成强制猥亵罪了,最后就判了8个月有期徒刑,赔偿也才九百多块钱的医疗费!这可不是偷偷摸摸的小动作,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有预谋地尾随、暴力扑倒、还想脱衣服,主观上坏透了,对社会影响也特别差。周女士不光身体受了伤,胳膊拉伤、嘴唇也破了,更要命的是心理阴影,天天失眠、焦虑,甚至出现了创伤应激反应,这些精神伤害哪是几百块钱能补回来的?8个月的刑期,真能吓唬住那些想作恶的人吗?我看悬!这么低的违法成本,只会让一些坏人觉得“就算犯了错也没啥大不了”,反而更有恃无恐。 咱们总说要让女性在外面走路有安全感,可安全感不是喊口号喊出来的,得靠实实在在的法律管着、制度护着啊!现在倒好,受害者得拼尽全力“以伤换安全”,咬破对方嘴唇才能自保,而施暴者就付出8个月的代价,这根本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法律里明明说,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得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蒋某武这判决,跟规定差了十万八千里。难道就因为他认罪认罚,就能不管他行为多恶劣吗?如果连闹市街头的暴力猥亵都能轻判,那女性出门不得天天提心吊胆? 公共场合的性别暴力,比咱们想的要常见多了。好多女性都有过被骚扰、被尾随的经历,只是不少人因为害怕,或者觉得“没证据说不清”,就只能忍气吞声。周女士已经够勇敢了,奋力反抗还保留了证据,可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这只会让更多受害者不敢站出来。咱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让女性天天学各种自救技巧,而是要建一个让坏人不敢随便作恶的环境!什么时候法律能让施暴者付出该有的代价,什么时候每一次侵犯都能被严厉惩处,那些心存恶念的人才会真正收敛。 周女士已经提起抗诉了,希望能得到更公正的判决。这事儿不光是她一个人的事,关乎到咱们每个人出门的安全感。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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