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声很有意义。 可能没有多少人会讨厌那么可爱的宠物,猫狗都很可爱,你讨厌的可能是宠物的主人。 经常见,遛狗,遛宠物导致他人受伤害的案例。但是大多归结为邻里矛盾。个别诉诸法律也都是想办法调解。这样的调解开了个坏头儿。致使更多的宠物主人漠视法律,漠视他人安全。 今天的这个案例真是大快人心。经过二审法官审判,宠物主人全责,赔款将近29万。 我觉得大的媒体应该多公布一些类似的案例,让宠物主人知法懂法,畏法。以后宠物致他人受伤的事件会越来越少。 大家认可吗?养狗致死 限养狗条例 饲养宠物伤人 宠物饲养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