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政府职员中午吃鱼,不慎被刺卡喉,他以为是小问题,结果上班后不舒服,妻子陪他

经略简料 2025-11-13 14:18:45

广西一政府职员中午吃鱼,不慎被刺卡喉,他以为是小问题,结果上班后不舒服,妻子陪他去医院,刚到医院就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原因是,鱼刺刺伤咽喉引起急性喉头水肿、出血和急性炎症并阻塞呼吸道,缺氧窒息而亡,家属要求认定工伤,结果被人社部门驳回,家属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太意外! 谁能想到,一根不起眼的小小鱼刺,最终竟夺走了一个人的性命。 可这事还没完,围绕着它到底算不算工伤,官司一路反转,从“不算”到“算”,再到最后“还是不算”,把所有人都看懵了。 这桩令人惋惜的悲剧,要从 2022 年 4 月 24 日的那个中午慢慢说起。 广西全州县咸水镇的公务员杨某,当时正坐在岳父母家的餐桌旁吃饭。 席间他夹了块草鱼品尝,没承想一口下去,一根细小的鱼刺就悄悄卡在了他的喉咙里。 一盘草鱼下肚,意外发生了,一根鱼刺卡在了他的喉咙。 跟大多数人一样,杨某咳了咳,又试着吞咽几下,觉得问题不大。 毕竟谁没被鱼刺卡过呢?可他压根没把这根小刺放在心上,草草吃完饭,便像往常一样赶回镇政府继续上班。 没人能想到,这根小刺引发的不起眼意外,竟在他身体里悄然发酵,一步步酝酿成无法挽回的致命风暴。 下午三点多,还在办公室的杨某突然感觉不对劲了,喉咙疼得厉害,吞咽困难,还浑身发冷。 就是这个“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病情恶化”的场景,成了日后所有争议的焦点。 家属与一、二审法院皆认定,此情形属于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家属与一、二审法院的观点高度一致,均认定这属于在岗位上 “突发疾病”。 这个细节本身和病情无关,但它恰恰证明,直到倒下前,杨某都还在工作状态。 事情急转直下。 他先去了镇上诊所,人家一看,处理不了,赶紧让他去大医院。 时间来到下午四点半,杨某在妻子蒋某的陪同下急匆匆赶到县医院就诊,可此时病情已急剧恶化,一切都为时已晚。 医生们争分夺秒奋力抢救了四个多小时,拼尽全力与死神赛跑,最终还是没能将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当晚七点十五分,杨某因呼吸道阻塞引发缺氧窒息,医院最终宣告其临床死亡。 诊断结果令人心惊:一根鱼刺引发了急性喉头水肿和炎症。他本就患有的糖尿病,可能也加重了病情的恶化。 人没了,官司开始了。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却被人社局驳回,理由很简单:鱼刺是中午在家卡住的,跟工作没半点关系。 家属对相关结果不服,愤而将人社局诉至法庭。 历经一审与二审两场法律博弈,家属凭借合理诉求与充分证据,均赢得了胜利,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法院认为,杨某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事情尘埃落定、争议告一段落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却突然推翻了此前结论,把结果彻底颠覆了回来。 高院的法官们切开了一个关键问题:“突发疾病”和“伤害延续”是两码事。 杨某下午的喉咙水肿,不是一个在办公室里新出现的病,它只是中午那根鱼刺伤害的直接后果和连续恶化。 高院打了一个很形象的比方:这就像早上在家摔断了腿,下午到单位疼得嗷嗷叫,你能说这是工伤吗?显然不能。 法律上要看最根本的“因”,而不是症状爆发的“果”。 这场官司的终审判决,确实让杨某的家人难以接受,情感上,谁都同情他们。 但法律不能因为同情就拐弯。 工伤保险基金是全体职工的救命钱,必须用在刀刃上,如果把这种个人意外也算进来,那对其他真正因公受伤的人来说,才是一种不公平。 信源:《红星新闻》:详细梳理了案件全过程。2022 年 4 月 24 日,全州县咸水镇政府职员杨某中午在岳父母家吃鱼卡刺,自行处理后正常上班,下午因喉咙不适就医,19 时 15 分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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