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啦!”女孩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而每月收入只有四千块钱的父亲,却雷打不动的给她按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并承担了她大学四年的所有费用,大学毕业后她继续攻读研究生,父亲给她支付了读研第一年的学费,等到第二年需要缴费时父亲拒绝继续支付,父亲说:你都23岁了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了,而我年纪越来越大,挣钱也越来越不容易,往后的学费你自己想办法吧!随后女孩又多次给父亲讨要学费,遭到拒绝后,她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她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只针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是已经成年,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而本案中这个女孩已经年满23周岁,又在接受高等教育,显然是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法院最终驳回了女孩的所有诉讼要求! 我想说:这位父亲可以说已经是蜡炬成灰泪始干了,每月自己挣4000,给女儿2000生活费,还要额外负担学费,可想而知他已经尽了他最大的能力去供养女儿。到头来女儿还要把他告上法庭,这不知道她的高等教育是怎么被教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