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男子得了怪病卧床不起,连水杯都拿不动,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谁知前妻听说后竟然主动过来照顾男子,男子觉得自己拖累了前妻,想要放弃,可前妻却说:只要你在,孩子就有爸爸叫! 据AHTV第一时间报道,彭女士的熟人得了怪病,这个病没有其他症状,就是全身发软发麻,整个人没有力气,到后来连水杯都端不起来,说话呼吸都非常费力。 而在此之前,男子的父母和姐姐都是得了同样的病,短短5年之间,男子家就剩下他一个人,现在他也面临同样的困境。 可是,这个病怪就怪在查不出来,男子做了很多种检查,却查不出来任何问题,到最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只能24小时躺在床上。 男子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生活都成了问题,谁知就在这个时候,男子前妻听说了他的事,竟然搬过来主动照顾他。 彭女士说,二人离婚时,两个年幼的孩子跟前妻生活,现在她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照顾前夫,同时还要赚钱养家,所有的压力都压在了她一个人头上。 男子觉得自己拖累了前妻,心里过意不去,哭着让前妻不要管他了,前妻也哭了,说两人虽然离婚了,但只要他还在,孩子到了他面前,就还有爸爸叫。 彭女士猜测,男子的怪病可能是养仓鼠造成的,之前男子家里养仓鼠,爸爸妈妈和姐姐也是同样的症状离世的,现在他也是一样。 彭女士一边替男子可惜,一边又为前妻的行为感到钦佩,于是将他们的事发了出来。 那么,男子和前妻已经离婚,前妻对他是否还有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的,男子与前妻已经离婚,这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解除,前妻对男子也就不再负有法定的照顾扶养义务。 婚姻关系的解除使得夫妻之间基于婚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随之消灭,其中就包括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前妻此时的照顾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而是出于她个人的意愿和情感因素。 前妻主动照顾患病前夫的行为,从法律精神和社会价值层面来看,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不仅强调权利义务的明确划分,也倡导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前妻的行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互帮互助、善良仁爱的精神,与公序良俗原则相契合。 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前妻在男子陷入困境、无依无靠时伸出援手,这种行为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秩序和道德风尚,有助于弘扬正能量。 那么,前妻在男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并照顾他,男子万一不幸离世,前妻能否获得他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男子与前妻已经离婚,前妻不再属于法律规定的配偶范畴,所以前妻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但是,前妻在照顾男子的过程中,对男子的生活给予了主要经济来源,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所以,前妻可以基于此规定获得适当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