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90岁的大爷生活无法自理,儿女给他请了住家保姆,每月工资1600元,起

芹姐说法 2025-11-09 11:39:11

河南许昌,90岁的大爷生活无法自理,儿女给他请了住家保姆,每月工资1600元,起初一切正常,可一年后,儿女发现父亲瞒着他们和保姆偷偷领了结婚证。儿女觉得保姆心思不纯,想占父亲便宜,气得不再给她结算工资,保姆却满腹委屈,称是老头非要领证,自己啥也不图。大爷称保姆是好人,想和她过到底。 据小莉帮忙报道,姚大爷早年离异,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他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商量后,给他请了个住家保姆王女士,每月工资1600元。 王女士刚来时挺尽心,姚大爷尿湿裤子,她从不嫌脏,马上给换洗,姚大爷子女不常来,家里就靠王女士照顾。 一年多后,王女士突然发现工资不发了,她问姚大爷,姚大爷也说不清楚。 王女士本想直接走人,但想到姚家之前换了六个保姆,都干不长,她怕自己一走,没人照顾姚大爷。 于是,她决定等有人接手了再走。 可没过几天,姚大爷的儿女突然找上门,说王女士是想占姚大爷便宜,还拿出结婚证,说他们现在是夫妻。 王女士承认领了证,说是姚大爷非要拉着她去民政局,自己根本没图什么,姚大爷也当场承认,说领证是两人都同意的,政策允许,自己就是想和王女士过到底。 王女士觉得这事弄得自己特别丢脸,她担心女儿知道后不管她,怕姚大爷子女闹得更凶,姚大爷的儿子虽然嘴上说支持父亲结婚自由,但抱怨父亲领证后,说以后要和他断绝关系,女儿更直接,指着王女士说她是骗子,就是想骗父亲的退休金。 王女士找姚大爷儿女理论,可他们根本不接电话,无奈之下,她只好向记者求助。 记者联系上姚大爷的儿女,儿子说,父亲领证前根本没和他们商量,他们担心王女士动机不纯,才停了工资。女儿说,父亲年纪大了,容易被人哄骗,王女士就是看中父亲有退休金,才哄着他领证。 王女士听了特别难过,她说自己照顾姚大爷一年多,从没想过要占什么便宜。她解释,自己之前离婚后一直单身,姚大爷对她好,她也想有个伴。 可姚大爷的子女根本不信,坚持要她离开。王女士说,自己可以走,但姚大爷没人照顾怎么办? 她提出,如果姚大爷子女愿意接手照顾,她马上就走,工资也不要了,可姚大爷的子女说,他们工作忙,根本没时间天天照顾父亲。 社区的人也劝姚大爷,既然领了证,就和王女士好好过日子,也联系子女让他们常回家看下。 可姚大爷的子女还是不同意,坚持认为王女士是骗子。 王女士没办法,只好说,如果子女还是不信,她可以签协议,放弃姚大爷的财产继承权。可姚大爷的子女还是不同意,说领证本身就不合法。 王女士和姚大爷是自愿领证,婚姻合法有效,子女无权干涉。 从法律角度看,姚大爷和王女士的婚姻是否合法,关键看是否自愿,以及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姚大爷和王女士领证时,双方都表示自愿,且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因此婚姻合法有效,子女无权干涉。 那么,姚大爷去世后,王女士作为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姚大爷去世,未立遗嘱,王女士作为配偶,与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姚大爷的遗产。 如果姚大爷子女认为王女士有侵占财产的行为,需要提供证据,否则不能剥夺她的继承权。 如果姚大爷子女不赡养,王女士能不能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如果姚大爷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王女士作为配偶,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或者通过诉讼争取。 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干涉。老年人再婚时,最好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或者订立遗嘱,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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