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个说法,代表了一部分人,特别是老一辈的观念,认为同居和结婚在“实质”上没区别。 但从法律和现代观念看,同居不算二婚。 * 法律上: “二婚”指办理过结婚登记后再次结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关系结束也不需离婚程序。 * 观念上: 很多人认为,婚姻是感情、责任、法律和社会的全方位承诺,比同居复杂得多。简单划等号,对认真对待婚姻的人不公平。 所以,可以理解您的想法,但“同居=二婚”这个说法确实有些绝对了。您觉得呢? 有人说同居就是“事实二婚”,领证不过一张纸!要我说,从传统观念看,好像有点理,毕竟一起生活过。 但现在时代不同了,法律上压根不承认这叫结婚。婚姻包含的责任和承诺,比同居重得多。这么简单划等号,可能不太公平。 大家觉得呢?这事儿您怎么看?婚恋观
“原来结婚后过日子,是和婆婆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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