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被私抱领养,云南,余某前往医院引产被拒,次日竟产下足月女婴。因她不想要这个孩

芹姐说法 2025-11-07 17:31:57

婴儿被私抱领养,云南,余某前往医院引产被拒,次日竟产下足月女婴。因她不想要这个孩子,麻醉医生称有亲戚想收养,便在婴儿被包裹好后直接抱走。隔了一天,余某办理出院,但医院仅留存一张分娩记录,产程记录也只有一份,且余某入院时未被查验身份信息,也没有对应的门诊及住院病历。 8月16日19时,余某挺着大肚子来到医院,要求引产。可医生一看,孩子已经足月,引产是违背法律的,必须留院观察,保障婴儿的正常出生。 余某没有办法,身体又笨重无处可去,只能住院。17日,余某顺利产下一名足月女婴,她明确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称经济困难,还有其他不便说的原因,反正就是不愿抚养。 这件事传到了永某的耳朵里,她是一位麻醉医生,亲戚一直想要领养一名孩子。 她心想,余某本身不要孩子,把孩子抱给自己亲戚正好,于是便找到余某商量,想把孩子抱给自家亲戚。 余某当然高兴,虽然自己不想要,但孩子终究是心头牵挂,能让本来就想领养孩子的家庭收养,想必会善待孩子,因此就同意了。 所以孩子生产后的第一时间,包裹好后,永某就抱着孩子去找亲戚了。这个过程都是她们私下进行的,并没有走正规程序。 她们觉得一个不要、一个愿意收养,这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只要协商好就可以了。 18日下午,余某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便出院了,整个过程对她来说还算顺利:顺利生下孩子,孩子又顺利被领养,自己身体也顺利恢复,一切都皆大欢喜。 不过,这个孩子被抱养出去并未走正规程序,后来有人上报了此事。卫健委立即介入调查,发现余某的具体信息未登记在案,这显然不符合规定。 另外,很多过程都没有记录,就连分娩记录都只有一张,产程记录也只有一张,和正规流程完全不符。 接着调查发现,余某的住院病历也缺失,相关部门归咎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混乱,责令其整改。 最后,官方通报,此次收养孩子的行为不符合标准,对涉事医生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不过,网友们觉得这有点蹊跷:为什么孩子都足月了,余某还要求引产?这是不是只是一种说辞? 还有人说,怎么就那么凑巧,永某刚好有亲戚想要领养?这是不是一条龙服务? 还有人觉得,这不应该只是行政处罚,还应该报警处理,这哪是医院管理混乱,分明是有意为之,其中的隐情可能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 1、该事件中,麻醉医生永某将女婴抱给亲戚收养,未走正规的收养登记程序,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该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依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医院未查验患者余某某身份信息,无门诊及住院病历,仅有分娩记录1张、产程经过单1张,违反规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属于严重的医疗质量管理混乱。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素材来源于:纵览新闻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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