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欺人的警官证遗失声明! 前一段时间,一个同事的警官证不慎丢失了,去单位政治处补办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求他必须在市日报上发一个遗失声明,声明作废和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与本人无关,并把报纸的原件交一份来备案。 就这么一个遗失声明报社居然收了200多块钱。警官证非常重要,如果被坏人拾到去办违法乱纪的事情,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发一个遗失声明原本无可厚非,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自己的责任。但是从市日报上发遗失声明有多大效果?现在还有人看报纸吗?更何况还是一个地市级的小报?而且还是在一个不起眼的豆腐干儿位置上?为什么不能在专业的网站上发遗失声明,可以随时供大家查询? 在传统纸质媒体走向衰落的今天,就是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失去了往日的地位,就像我们市级县级电视台,能有多少人看?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应该与时俱进,不能拘泥于落后思维,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跟上发展潮流。



用户10xxx46
这是规定
一生所爱
有专业网站,别人也不可能见一个证见就查一下
江湖夜雨十年灯2025
房产证丢了也是这样办,同样也是规定
用户11xxx44
这个是对的,
小小大魔王
这是必要的流程,除非你自己时限内找回来。纪律单位没那么随意。
用户10xxx85
这登报声明就是报社的福利,很多证件遗失都需要登报,实际上毫无意义,补办的时候备案不就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