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潘汉年在北京开会期间遭到逮捕,随后神秘“失踪”。直到1982年,此案才得以平反。潘汉年被捕时,很多人都不知情,那么,他到底是怎样被捕的?被捕后又被关在哪里?结局如何? 1955年3月中旬,潘汉年乘火车抵达北京,参加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作为上海代表,他全程出席议程。会议要求干部交待历史交往,他撰写材料,详细列出1943年夏季在上海的一次秘密接触,包括时间地点和对话要点。材料上呈陈毅后,转交上级部门,引发高层关注。4月1日,文件层层上报,公安部内部会议决定采取行动。4月3日夜间,公安部长罗瑞卿率队执行抓捕,整个过程高度机密,避免惊动他人。潘汉年被带走后,上海代表团成员察觉缺席,却无从知晓详情。他的妻子董慧于5月19日也被隔离审查,两人虽一度同在设施,但严格分离,从未相见。 逮捕后,潘汉年先被安置在北京功德林监狱,这是公安部直属场所,专为高级干部隔离审查。他从1955年起至1960年在这里接受审查,反复陈述过往经历。监狱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活动空间有限。他每日面对询问,回顾抗日时期上海联络细节,以及解放战争香港情报站的资金来源。审查节奏固定,每周五天进行,他适应这种安排,保持身体状况相对稳定。五年间,他书写补充材料,记录1936年南京谈判行程和1941年淮南根据地行动。这些材料成为案件卷宗的核心部分。 1960年3月,随着秦城监狱投入使用,潘汉年被移送至此。秦城位于北京郊区,设施严密,专用于政治案件关押对象。转场后,审查继续深入,他居住在单人间,日常包括阅读文件和书写材料。关押期间,他参与简单劳动改造,健康状况逐步下滑,但仍需配合调查。1962年春,案件进入预审尾声,他接受笔录核对,逐页签字确认。预审期长达八年,调查员带来新卷宗,核实历史接触的证据,如1943年会面日志和证人陈述。 196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组建专案组,翻阅数千页档案,标注矛盾点。1963年1月9日,法院宣判,认定指控成立,包括1936年国共谈判涉嫌让步、抗日阶段联络日伪、1943年会见汪精卫、解放后藏匿人员。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潘汉年对会见汪精卫一事表示那是工作失误,但对其余指控予以否认。他在庭上陈述情报任务背景,强调行动是为党组织利益服务。辩护律师补充档案证据,指出均有组织批准。庭审过程封闭进行,仅限内部人员出席。 宣判一个月后,潘汉年获准离开监狱,前往团河劳教农场安置。农场位于北京郊区,他置于监督之下,待遇相当于八级干部,每月领取200元薪酬,可定期外出探视亲属。农场生活以农业劳动为主,他参与种植与收割,逐步恢复体力。利用闲暇时间,他阅读书籍,整理个人笔记。这样的安排让他有机会与外界有限接触,如与家人通信,分享日常点滴。1964年夏,他负责果园修剪,1965年参与水库修建,健康渐稳。 1970年代初,农场扩建,他转组种植棉花。1974年秋,体检显示肝部异常,医生开具药物缓解。1975年3月,为适应身体需要,他转至湖南茶陵县第三劳改农场,继续从事轻型劳作。那里环境偏僻,他使用化名小栓,负责田间杂务与工具维护。农场集体宿舍简朴,他与其他同志共同用餐,偶尔讨论农事技巧。1976年冬,肝痛加剧,通过草药控制。1977年4月14日,病情急转直下,被送往长沙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诊断为肝癌晚期,施以对症处理,但未能逆转。几天后,他在北京逝世,终年71岁。逝世时仍以化名登记,遗体按常规方式处理,亲属低调料理后事。这个阶段的关押与劳改,历时超过20年。 潘汉年逝世后,案件进入复查程序。1979年,一些老同志提交相关材料,协助核实事实。1980年,领导介入,指示查阅档案与听取证言。1981年11月8日,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召开会议,确认原判罪名缺乏依据,肯定他在情报与统战领域的突出贡献。会议决议通过后,文件密封归档,为平反铺平道路。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布正式通知,宣告彻底平反,恢复其名誉,表彰他作为优秀党员,对党的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通知传达到位后,上海方面组织追悼活动,将骨灰安放在合适场所。家属参与仪式,党内同志出席,标志着冤案彻底昭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