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新疆奇台县这起“酒局悲剧”:41岁的黄某某跟6个朋友聚餐,白酒加啤酒混着喝,散场后独自打车回小区。可第二天清晨,他被发现冻死在自家楼旁的空地,监控显示他下车时走路直打晃,夜里零下二十多度,没人扶一把,最终活活冻坏。 警方认定黄某某为“非正常死亡”,其父母将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37万。 经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的死亡系非正常死亡,但同饮者并没有主观故意伤害黄某某的行为,对其死亡的发生也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黄某某死亡的发生只能说是疏忽的结果,属于间接原因。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黄某某的父母将同饮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不应全部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某自负主要责任,同饮者张某某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如下:1.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134176.88元,黄某某父母已支付部分为37829.50元,现需继续支付75447.38元。 黄某某自负主要责任(50%),赔偿款由张某某等人承担。 张某某赔偿6%,姚某赔4%,柳某赔4%,其他3人各赔2%,接送的尹某无责。2.精神抚慰金未判给。 法官认为同饮者只存在疏忽行为,没有对黄某某醉酒后发生的严重后果有直接的致害行为,出租车司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喝酒时不忽视安全问题很重要,一旦发生事故,躲不过的责任照样得承担。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