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给情人20万法院判决全额返还#【男子出轨送给情人20万,妻子起诉求返还!

南方都市报 2025-11-02 14:55:28

#男子送给情人20万法院判决全额返还#【男子出轨送给情人20万,妻子起诉求返还!法院判决赠与无效】#男子送给情人20万妻子起诉求返还#婚姻存续期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男子侯某成与女子韩某艳婚内出轨,一次性向韩某艳转款20万元。侯某成妻子发现后,将侯某成和韩某艳告上法庭,要求韩某艳返还不当得利。11月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审判决书获悉,韩某艳被判决返还财产。

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饶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顾某凤与被告侯某成于2007年12月27日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侯某成与韩某艳于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5日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2024年1月1日,侯某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韩某艳转账200000元。2024年1月11日,韩某艳向侯某成返还50000元。

原告顾某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被告侯某成未经原告同意于2024年1月1日转给被告韩某艳200000元。后被告韩某艳返还给被告侯某成50000元,尚有150000元没有返还。原告要求被告韩某艳返还剩余款项,被告虽承认应当返还,但拒不返还。

判决书显示,本案中,侯某成在与顾某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韩某艳产生婚外情已然违背了夫妻间应当忠实、尊重和关爱的责任及义务,侯某成与韩某艳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此间侯某成以个人名义向韩某艳转账的费用均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

韩某艳取得财产或接受相关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侯某成将非因日常生活所需的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韩某艳,严重损害原告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韩某艳应当向顾某凤返还此部分财产。

关于返还款项的数额,侯某成向韩某艳转账200000元,韩某艳已返还50000元,应从返还款项中扣除,顾某凤主张韩某艳返还150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韩某艳抗辩称,其与侯某成存在特殊关系,侯某成转账行为属自愿赠与,合法有效,且该笔转账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亦有侯某成所属部分,即使返还也应返还一半。法院表示,韩某艳上述抗辩事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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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夫子

馋夫子

1
2025-11-0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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