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领导说:台湾和香港澳门性质不一样,香港和澳门是封建王朝被列强侵占的,属于收复失地,可以实行一国两制,而台湾是割据政权,性质属于解放。 香港和澳门,曾是清朝的辖地,香港自1842年鸦片战争后被迫割让给英国,澳门则早在明代时期就已被葡萄牙人设贸易据点,最终在清政府无力维护领土完整的背景下逐渐沦为殖民地。 无论是《南京条约》《北京条约》还是《中英联合声明》《中葡联合声明》,从法律和历史角度来看,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始终属于中国。 而它们之所以曾长期脱离中央政府实际管辖,是列强在中国积贫积弱之际的强行夺取,属于标准的被侵占土地。 因此,中央对香港和澳门的政策被定义为“收复失地”,而“收复”这个词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历史正义色彩,也意味着这是一种回归。 台湾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它不是被外国殖民者掠走的土地,而是在中国近代政治格局动荡中,由国内割据政权形成的分裂状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大陆实现政权统一。彼时,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自此,台湾与大陆陷入长期分离状态,国家尚未完全统一的局面延续至今。 从法律上说,台湾从未独立,也从未脱离中国的主权范围。无论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还是《联合国2758号决议》,国际社会主流共识始终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种状态,是“尚未统一”,不是“分离出去”。因此,中央对台湾的定位是“割据政权”,处理方式是“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性质上属于“解放”,而不是“收复”。 说到底,香港澳门之所以能“谈回来”,是因为对方是外国政府,虽然谈判艰难,但逻辑清晰;而台湾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它是中国内部的问题,涉及的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伤痕和现实困境。 尤为重要的是,台湾问题绝非仅是国家统一之课题,更是关乎中华民族认同、文化血脉赓续之关键议题,维系着全体中华儿女的情感与根脉。 正因如此,中央从未在主权问题上做出丝毫让步,哪怕台海局势一度趋紧,对台方针始终坚持和平统一、反对“台独”、推动融合发展三位一体的战略定力。 一个国家的领土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被简单的地理概念和行政划分所误导。 香港和澳门的问题,是历史的外伤,是列强侵略的遗留;台湾的问题,是内伤,是民族内部的裂痕。 而这两种伤口的处理方式,自然不能用同一种药方。换句话说,香港澳门是“外患”,台湾是“内忧”,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 对香港和澳门,强调的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是为了让它们在回归初期能够保持原有经济社会秩序,避免震荡; 对于台湾,着重强调国家主权之不可分割,坚决遏制“台独”势力的嚣张行径,持续稳步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彰显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实现民族复兴的坚定决心。这种差异化不是矛盾,而是国家治理智慧的体现。 历史不是抽象的教科书,而是现实政策的根基。理解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不同历史命运,也就理解了国家在处理这三地事务上的不同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