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了死刑,罗大美家人却红着眼说“不接受”!还要告到底! 今天罗大美案一审宣判,大家等的结果来了:主犯余金生,死刑! 本以为这是个终点,没想到罗大美的家人却说“不满意”,甚至“没有感到轻松”。一个死刑,一个死缓,为何还不行? 个人觉得杨恒早就有预谋,判13年,太轻了,以后出狱,还会害人! 罗大美之死,三个恶魔都是主角缺少一个都不会死,杨恒给罗大美是好友,罗大美曾借巨资给杨恒买房,扪心自问,现在这个社会,除了兄弟姐妹,谁肯借几十万给你杨恒,这个杨恶魔不但没有感激之心,蛇蝎心肠把罗大美杀害后,他这50万的巨款就可以一笔勾销,没有杨恒邀约,生人的沙和余约不出罗大美,所以杨恒更坏,三个恶魔共同合谋,罗大美才会惨死! 罗大美案的判决,法律层面是基于“主犯重罚、从犯轻判”的罪刑匹配原则,但家属的“不接受”,是痛失亲人后对“共同犯罪同担后果”的情感执念。 一边是法理的理性尺度,一边是亲情的悲痛重量,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却让人看清:法律能定案,却难完全抚平人心的创伤。 说个不好的说法,死者为大,过去了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世上的一切遇见都是必定的,结局早已注定。 没有假如,不必再计较,让这段往事随风而息吧,好事者必遭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