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26岁女子在怀孕6个月时,男友突然因车祸去世,可女子还是坚持生下了一个女

雷雷说趣 2025-10-24 17:03:30

湖南,一26岁女子在怀孕6个月时,男友突然因车祸去世,可女子还是坚持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男友的父母却将80万赔偿款全拿走了,一分钱都不给女子。女子只想要回女儿的那份,但男友父母却表示钱已经拿去买房了,等孩子长大再给孩子。(来源:第一现场) 刘女士和男友相恋2年,但一直没有领证。期间,刘女士怀孕了,男友十分欢喜,更加卖力的去跑车赚钱了。 可万万没想到,在刘女士怀孕6个月的时候,男友因车祸丧生,这让刘女士悲痛欲绝。刘女士的家人多次劝说把孩子拿掉,但刘女士还是坚持要生下孩子,她想给男友留个后。 足月后,刘女士生下了一个女儿,户口是跟着刘女士的,也由刘女士抚养。而男友去世后,获得了80万元的赔偿,但这些赔偿全进入了男友父母的账户。 刘女士知道后,向男友的父母索要女儿的抚养费,毕竟女儿是男友的。可没想到,男友的父母却拒绝了。 男友的父母表示,自己儿子在去世前明确说了这笔钱要留给孩子买房用的,这是儿子的遗愿,所以他们把钱拿去买房了,这个房子是留给孙女的,谁都不能动。 不仅如此,男友的父母还表示,他们是让刘女士带着女儿一起住的,也希望刘女士把女儿的户口迁过来,但刘女士不同意。 对于此事,有网友就说了:“买房是对的,如果给钱的话,女的就会贪掉,然后再找人嫁了,还会对女儿不好。” 但也有网友认为:“别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家明知男友去世,还愿意生下孩子,足以见得对男友的爱,而且孩子本来就有权利索要抚养费。” 那从法律上来说,此事该如何评价? 首先,男友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不等于遗产,但也是给男友近亲属的弥补。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上述规定中的配偶,是指经过合法登记后的夫妻。刘女士和男友只是恋爱关系,所以她的确没有获得男友的赔偿金的权利。但是刘女士的女儿是男友的子女,所以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此外,在男友获得的赔偿金中,有一项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男友的父母和女儿都属于被扶养人,所以男友的父母将他们孙女的那部分扶养费拿走,这显然是违法的。 其次,男友的父母主张男友的遗言就是这笔赔偿金要买房,以后留给女儿,但该遗言可能无效。 《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中,见证人的身份不能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的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听到遗言的都是男友的亲属,这些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该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 既然遗嘱无效,那就应该按照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分配规则进行分配。 就算男友的父母已经拿钱买了房,那也应当另外拿钱出来填补这个抚养费。 当然,如果男友的遗言有效,且男友的父母的确遵从了男友的遗言,买了房子且登记在刘女士女儿名下的,那刘女士也可以考虑考虑要房子,毕竟一套房的价值明显要大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0 阅读:34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