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再不好,该属于婆婆婆的东西,还是要给婆婆。一女子,老公因为糖尿病去世了,留下40多万的遗产。现在婆婆来跟她争这遗产,但是,她心有不甘,就来咨询李律,自己该怎么办? 女子讲述,老公生前,婆婆对他并不好,生病住院,都没有照顾过她老公。都是她自己照顾,现在婆婆要起诉她分这些钱。她就是不甘心,又束手无策! 李律直接告诉女子:应该把公婆的份额给公婆,那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继承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配偶、父母、子女。 女子还是不解,因为老公生前,婆婆对他老公非常坏…甚至让外人打过他… 李律开解女子,她老公成家之后,婆婆没有义务帮助老公,即便她老公生病了,她婆婆看着老公嘎,都是婆婆道德上的谴责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父母没有抚养成年子女的义务,但是,夫妻却有相互扶助的法定义务。你的老公要是病了,失去了生活能力,他的父母,有你,就没有这个责任一定要养他,只有没有你的时候,他们才有责任一定要照顾没有生存能力的成年子女。 女子还是不甘心,问,她这些年赚的钱,都给老公看病花完了,假如这40多万,自己花完了,是不是,不用给公婆了? 李律劝女子别这样干,那是她应该的,那是她老公。再说了,她失去的是老公,她婆婆失去的是儿子,养儿防老,本来就是法律该给的,给她就完事了,她婆婆那种农村老太太,认知低,一辈子掉钱眼里了,但法律该给她的,你给她,以后不跟她接触就行了,你要是把钱花完了,不给她,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呢?你跟他们就是一类人啊!…… 我觉得李律劝导的真的很正。做人,做事,凭良心做事,这样才内心安宁! 女子的这个40多万遗产,婆婆要属于她自己的那一部分,给也是合理的。何必因为这点钱,和这种婆婆一直纠缠呢!婆婆既然是个只认钱,亲情淡泊的人,把该她得的钱给她,远离她,再去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多好! 别人不好,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别人不好,而把自己变成和她一样的人,让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那样我们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了自己,毁了自己的生活!这是很愚蠢的行为……
公公每月有7200的退休工资,婆婆有5500,两人工资将近12700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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