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惕!10月14日报道,湖北大冶,女子见弟弟已是大龄青年,便委托闺蜜为弟弟介

春秋说史 2025-10-18 18:49:51

值得警惕!10月14日报道,湖北大冶,女子见弟弟已是大龄青年,便委托闺蜜为弟弟介绍对象。不曾想,闺蜜竟然将自己以自己表妹的名义介绍给了女子的弟弟。相恋过程中,闺蜜频频向女子弟弟借款。拒绝偿还时,弟弟向女子念叨起来。女子约闺蜜见面时,弟弟猛然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 姐,这就是你说的帮我介绍对象的闺蜜?” 十一家庭聚餐后的见面会上,27 岁的小石盯着眼前的张某,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眼前这个姐姐口中的 “热心闺蜜”。 正是他掏心掏肺 5 个月、先后转了 21 万的 “教师女友”,这么荒诞的一幕,其实早在五一就已拉开。 今年五一,在外工作的石某回老家探亲,得知 27 岁的弟弟仍单身,急得四处托人。 想起交际广的闺蜜张某,她立刻找上门拜托帮忙,张某一口应下:“我有个表妹在武汉当小学老师,未婚,跟你弟挺配。” 石某没多想,转头就把张某给的 “表妹微信” 推给了弟弟,却不知这正是骗局的开始, 所谓 “表妹”,根本就是张某用小号伪装的自己。 这个时候36 岁的张某已婚,还背着一堆外债。但是听说小石条件不错,又没见过自己,她动了歪心思,不如假装恋爱骗钱还债。 加上微信后,张某靠着温柔谈吐和精致外表,不仅没让小石起疑年龄,还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刚起步,张某就开始 “讲故事”:“我爸做建材生意,急需周转 2 万”“弟弟摔伤住院要手术费”“小姨父车祸要赔医药费”……5 个月里,她编了 18 个理由,从小石手里骗走 21.53 万元,钱全被用来还外债和买手机。 直到小石手头拮据催还钱,张某总找借口推脱,他才在十一和姐姐聊天时提了一嘴,这让石某瞬间警觉,赶紧约张某见面对质。 报警后,什么事情都水落石出了,从法律层面看,张某的行为早已构成诈骗罪,她隐瞒已婚事实、冒用 “表妹” 身份,属虚构事实,18 次借款分文不还,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湖北相关规定,诈骗 5 万元以上属 “数额巨大”,张某涉案 21.53 万元,基准刑本在 5 到 6 年,因坦白情节可能从轻,但牢狱之灾跑不了。 值得一提的是,若张某与小石以夫妻名义相处,还可能触犯重婚罪,面临额外处罚。 此事曝光后,网友纷纷吐槽 “闺蜜变‘鬼蜜’,熟人诈骗更寒心”。警方也提醒,婚恋诈骗中熟人介绍占比超三成,“亲戚把关”“闺蜜推荐” 常让人放松警惕。 事实上,真正的感情从不会在关系未稳时频繁借钱,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当面核实对方身份,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 就像小石的转账记录,最终成了定罪的关键证据。 一场基于信任的托付,最终成了别人精心设计的局。这提醒所有人,再熟的关系,涉及金钱也要留个心眼,毕竟真心换不来 “借钱无底洞”。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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