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男子手头拮据,把主意打到家门口的银行,他观察数日后从银行后门踩点,在阳

茂彦学法 2025-10-18 00:10:27

浙江绍兴,男子手头拮据,把主意打到家门口的银行,他观察数日后从银行后门踩点,在阳台寻到一把钥匙,打开银行仓库,看到办公室装有5600元的信封,他直接偷走,立马花光,银行员工发现钱不见立马报警,男子结局舒适。 男子倪某耷拉着脑袋,满脸懊悔。面对民警的问话,他没丝毫辩解,老老实实地承认了自己偷银行5600元的事。 民警对倪某的举动既震惊又费解,他竟连银行都敢偷,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事情要从倪某手头拮据说起。 那段时间,他总为钱发愁,目光渐渐落在了家门口的银行上。 为了摸清情况,他连续几天绕着银行打转,银行大门人来人往,他不敢过去。 但银行后门平时人少、动静小,这让他动了歪心思,觉得从这儿下手,既能避开人眼,又不用费劲撬锁,悄悄得手的把握更大。 他紧盯后门反复观察,不仅记下了员工的进出规律,还摸透了周边的动静,心里慢慢盘算着盗窃的念头。 某天傍晚,他像往常一样溜到银行后门附近踩点,目光扫过外侧阳台时,意外瞥见角落藏着一把钥匙。 他瞬间心头一紧,赶紧左右张望,确认四下无人后,迅速把钥匙揣进兜里,蹑手蹑脚地离开了现场,只等合适的时机动手。 次日凌晨,夜色成了最好的掩护。倪某带着那把钥匙再次来到银行后门,轻轻插入锁孔,竟顺利打开了营业大厅,然后是仓库大门。 仓库里光线昏暗,他屏住呼吸慢慢摸索,很快在角落的办公室桌上发现一个信封。 打开的瞬间,他看到里面整整齐齐装着5600元现金,没多想便抓起信封,一路快步跑回了住处。 拿到钱后,倪某彻底忘了顾虑,当天就揣着现金去了附近的浴场,不仅在里面消费,还玩起了桌球,吃饭、娱乐毫不含糊,短短一天就把5600元花得一干二净。 他以为这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料到银行员工上班后,清点仓库时很快发现办公室的现金不翼而飞,第一时间报了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介入,调取了银行及周边的监控录像。 画面里,倪某踩点、偷钥匙、深夜盗窃、挥霍赃款的轨迹清晰可见。 顺着这些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他的身份,没过多久就将还在逍遥的他抓获。 倪某光天化日下敢打银行的主意,还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完全没掂量过盗窃银行的后果,这般胆大妄为,最终也只能自食恶果。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需承担刑事处罚。 倪某通过踩点、窃取钥匙等预谋行为,非法进入银行仓库及办公室,将装有5600元现金的信封占为己有,已构成偷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600元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远超刑事追责起点,并非仅需治安处罚的轻微情形。 盗窃“数额较大”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倪某盗窃金额5600元已远超1000元的刑事立案起点,且存在预谋踩点、侵入金融机构场所等情节,显然已超出治安处罚范畴,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盗窃手段看似多隐蔽,只要触碰法律红线,试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法律的追查从不会缺席,伸手的那一刻,就注定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112
茂彦学法

茂彦学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