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厨师认6度强奸亲女、首犯案时女儿仅11岁 案情指母亲曾吁不报警以保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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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岁已婚厨师被控在 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6 度强奸及 3 度非礼亲女(与内地情妇所生),首次强奸时女儿仅 11 岁。被告周四(16 日)在高等法院承认所有控罪。法官杜丽冰将案件押后至 11 月 18 日判刑,为事主索取创伤、精神科报告,并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案情指,被告长居香港,事主 2003 年出生后则一直居于内地。事主 11 岁时,被告曾在海丰县事主家中,强奸及两次非礼事主,并警告事主不要将事情告知他人,又给事主共 300 元人民币。
案情续指,事主 2021 年到港,其后一直与兄长居住在一间㓥房,被告曾 5 次在单位内强奸事主,又在其中一次事后,拍下事主阴部,再向她展示照片。事主曾告诉母亲,遭被告强奸一事,母亲要求事主为自己声誉着想,不要报警。事主曾尝试自杀,获救后把事件告知警方,警方在被告探病时将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