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独栋楼房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答案:最好拆掉。 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的独栋楼房,多数是原来单位给职工建的房,有的是全产权,有的是70%的产权。还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开发商在进行商铺或市场开发后,解决部分回迁问题或调整规划后插空盖的商品房。 这一类房子房龄大都在25-30年,有的还是楼板房,共同的特点是:户型小、配套差、设施陈旧、管网老化、保温性差、房顶漏水。有的楼房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但是,改造不够彻底。 像这样的房子周边要么是商业区,要么是原来的老旧平房,实际就是过去定位的棚户区。这次城市更新行动,最好能将这些独栋楼房纳入规划拆迁范围。 这些独栋楼房首先就是环境已经变得非常糟糕,而且在配套方面天然气不通供热管网改造后布局混乱,施工遗留问题较多。因环境变差,很多老住户陆续搬离,多数房子对外出租。 这样的房子不仅自身存在问题隐患,还影响区域环境,像这样的零散独栋楼房应纳入片区规划,拆除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无论是修建公园,规划市场,增设停车场,建设休闲健身场所,都是一劳永逸的。 现在虽然不再搞大拆大建,但是,局部拆迁改造也还是必要的。 听听大家的想法,看看这样的老旧独栋楼房是改了好还是拆了好呢?老旧小区是否该拆了重建 城市如何建设,才算有“品质”?
现在大量33层的高层住宅未来怎么拆迁?拆得动吗?现在大量建设的3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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