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同学男生听到死刑诉求后求饶
潘家应钟某母亲请求,连续三年无偿接送钟某上下学,双方无矛盾。
受害者潘某某品学兼优,曾立志考取清华。
而凶手钟某,对同学不友好,也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
问题始于那连续三年、无偿的接送。
受害者潘家的视角: 是出于邻里或孩子同学情谊的奉献。不求回报,行为本身非常高尚。
对于一个道德感和合作感可能本就欠缺的青少年来说,长期的、无条件的给予,不会有亏欠感,会被逐渐视为理所当然。
一般来说,这种自己开口麻烦别人(凶手钟某母亲请求),连续x年,又没有明确的回馈(潘家无偿无偿),比较符合我之前写的怎么区别你付出的亲戚/朋友,能不能处,值不值得:
看接受帮助的对象,会不会借着朋友/亲戚的名义,打着“双方熟悉”的名号实际是占你便宜。
一个人,如果长期接受他人的帮助,却从未有任何形式(哪怕是微小的、心意上的)的回馈表示,那么他大概率是一个不懂感恩、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缺乏往来互惠这一基本的社会交往准则。对这样的人,要尽早停止过度付出,并划清界限。
这里任何形式的回馈,不只是金钱方面的,情感上的关怀、真诚的感谢、珍惜的态度,都可以是。
凶手钟某本身,家庭方面,就是道德感、合作感欠缺的一个人。
又看到 受害者潘某某品学兼优、散发自身耀眼的光芒时,钟某的心理发生了畸变。嫉恨发作。
“正是你的存在,凸显了我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