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女子谈了一个小她12岁的男友,对他信任有加,男友骗她“投资10万,一天

茂彦学法 2025-10-12 21:08:42

河南巩义,女子谈了一个小她12岁的男友,对他信任有加,男友骗她“投资10万,一天有2、3千收益”,女子立马投了80万,谁料,连本带利一分没收回,女子慌了,男友又花言巧语哄她帮忙还50万的债,还说有人给他200万,钱就埋在爷爷坟头旁边,过段时间拿出来后,全给女子,女子信以为真,卖了两套房、一辆车,钱花光,男友也失联了,女子后知后觉报警,警察跟她说了一件事后,女子悔不当初。 据报道,田女士离异,她是做天然气的生意,自己名下有两套房子,一辆汽车。 一个偶然的机会,田女士认识小她12岁的男子王某(化姓)。 王某是1988年出生的,年轻有活力,也很会哄人开心,跟田女士相处的时候,很懂得关心、体贴田女士,两人认识不久确定恋爱关系。 某天,王某告诉田女士,他认识一个靠谱的朋友,在投资一个很赚钱的项目。 王某说,这个项目他已经盯了很久,真实可靠,投入10万块钱,每天可以有2、3000元的收入。 一开始田女士还有些担心,怕不靠谱,但是王某说多了,她也心动了,拿出10万块钱给男友先试试水。 不久后,田女士真的收到了5、6万块钱的利润,这可把她高兴坏了,对男友信任有加。 同时,她也考虑到,现在天然气生意没那么好做了,如今有新的门路也能给自己多份收入。 之后,在王某的哄骗下,田女士陆陆续续总共投了80多万进去。 没想到,最后出事了,投入80多万后,很长一段时间,一分钱都收不回来。 田女士慌了,开始催王某,王某告诉她说,这个项目出事了,他自己也意料不到,并逼迫田女士说,他欠了一些外债,让田女士帮他还上。 王某告诉田女士,如果不帮忙还债,他自己进去了,她投进去的那80万一分也别想拿回来。 田女士一听怒了,王某又哄田女士说,有人给他200万,那钱就埋在爷爷坟头旁边那条公路下面,但是现在还不得拿出来。 等到时候,钱可以拿出来了,他把那200万块钱全部给王女士,他甚至给王女士写了很多张欠条,还把王女士带到爷爷坟前,告诉她钱就在那下面。   田女士信以为真,没钱就卖房,之后,陆陆续续给王某还了4、50万的外债。 直到最后,两套房和车子都卖了,田女士也拿不回一分钱。 两人在外租的房子,房租都交不起了,再之后,王某也失去了联系,田女士连吃饭的钱都得跟人家借。 一直联系不上王某,田女士预感不妙,报了警,警方告诉她,王某实际上是法院悬赏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他们也正在找他。 田女士听完悔不当初,她翻看了欠条,统计了一下,一共272万元。 田女士找到调解员,带着她们去到王某家,调解员问王某母亲,能联系上您儿子吗? 她说,她不方便联系,而且这也是她们的家事,她自己来处理。 田女士问王某母亲,王某是不是藏了200万在爷爷坟头下面。 他母亲说,没有的事,还称太荒谬,如今田女士找不到王某着急万分。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王某触犯了哪些法律?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项目有高额回报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田女士信任,使其陆续投入80多万。 而且在无法收回投资后,又编造有人给他200万,埋在爷爷坟头旁等谎言,哄骗田女士帮其还50多万外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王某的行为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罚 另外,如果田女士想要追回自己的财产,除了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外,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其被骗取的财产。 在民事诉讼中,田女士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欠条等。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法院依法撤销田女士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本条规定,王某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投资款及代偿的外债)应当返还给田女士。 王某作为欺诈行为的过错方,还需赔偿田女士因此遭受的额外损失,如卖房卖车产生的差价、资金占用利息等。 田女士因恋爱脑轻信小男友谎言,落得倾家荡产,教训惨痛。 提醒女性朋友们,感情里需保持理智,涉及钱财务必清醒,别让爱意冲昏头脑,酿成无法挽回的错。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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