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见过维权的, 没见过把“被侵害”当筹码的!一开始全网心疼的“受害者”,却因操作太 迷让风向180度大反转。 不报警、跟涉事方周旋十几天,转头就狮子大开口要2000万加股份,直播还怼网友,这哪是正常维权? 大家不是冷漠,而是常理告诉我们,真正受伤害的人,第一反应是报警留证据,而不是谈生意。 当“受害”成了谈判砝码,消耗的是公众对真正受害者的同情。别让恶意利用,寒了真心帮助者的心。 你们觉得,维权和“谈条件”能混为一谈吗?快来唠唠!崔丽丽 出差期间被强奸算不算工伤
那些年遇到的离谱公司规定
【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