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惨遭丈夫杀害,全身136处创口,凶手却只判死缓!抑郁症能成为杀人犯的免死金牌吗?
26岁女子小陈,被丈夫活活杀害。法医验伤时都震惊了——她身上整整有136处创口!头部被砖头猛砸,被汽车连续撞击三次,最后被水果刀疯狂捅刺。而法院最后的判决,竟然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是立即执行!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事情要从他们的校园恋情说起。2019年,两人在大学相识,丈夫杨某对小陈一见钟情。毕业后他们结了婚,谁想到这竟是噩梦的开始。婚后的杨某,控制欲强到令人发指!不让小陈和任何异性接触,不准她单独外出,甚至连她和朋友吃饭,都要在旁边单独开一桌监视着。小陈每天都活在压迫中。今年3月1日,小陈终于受不了了。她回娘家向父母倾诉,坚决要离婚。3月4日,双方家长见面,杨某表面上通情达理,同意了一个月冷静期。可谁能想到,这全是演戏!转头就在 3 月 8 日以 “谈谈” 为由把小陈骗上了车。一上高速,小陈就发现不对劲了——车上竟然有刀!她赶紧发信息求助,但为时已晚。杨某把小陈带到东莞一个废品站附近,拿起路边砖头就朝她头部猛砸,然后用车三次撞向她,最后拿起水果刀,对着她的颈部、胸腹部疯狂捅刺。医生赶到时,小陈已经浑身是血,没有了呼吸。更让人愤怒的是,警方在杨某的平板电脑里发现,他早就搜索过“杀人方式”、“精神病杀人是否担责”这些内容。这明明就是有预谋的杀人!
那为什么只判死缓呢?问题出在司法鉴定上。鉴定认为杨某作案时是“抑郁症发作”,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法院认为他当时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但从法律角度来说,真的合理吗?杨某作案前专门搜索了法律责任,说明他明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作案过程中,他还能对目击者喊“夫妻打架”来阻止别人干预,杀人后第一时间开车逃离现场。这些哪像精神失控的人?
目前,检察院已经决定不予抗诉。但小陈的家人还在继续申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件事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法律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没错,但当证据明显指向有预谋的残忍犯罪时,抑郁症是否不该成为“免死金牌”?如何避免更多人钻这个空子?
一条26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她曾经发给丈夫这样一条信息:“我不想上新闻”。如今她真的上了新闻,却是因为最残酷的方式。愿法治的进步能让这样的人间惨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