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丽丽强奸案,网上有一个经典的评论是这样说的,崔丽丽的前老板强奸了她,而她却强奸了法律跟民意。看了这个评论,我想说的是谁这么有才华想出来这么有创意的文案。 有网友说:设计好的套路,她得逞了。被套路的老板不甘被敲诈2000万宁愿去踩缝纫机。 还有网友说:还被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100多万,由社保出钱赔偿,也就是由我们交了社保的人共同赔偿的。 网上大家议论纷纭,有人针对这个事情提出质疑,觉得就是一个局一样的,我实在不敢相信,半夜三更的有人因为听到了一点声音,跑到门外去录音。 还有人说这次强奸案造成了几级伤残?一百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当事人在网上谈笑风生,看来目的已经达到,甚至非常满意。 本来女人被强奸了,大家都会不自觉的同情那弱者,或者谴责那强奸之人,而在这起强奸案中大家都在质疑被强奸之人?为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免责申明]文章的时间、过程、图片全部来自于网络
二八又取得阶段性突破!柴桑大姐直播:这个受害的当事人这条路走不通,再走另外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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