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崔丽丽不是受害者,而是肇事者。延迟15天才报警,并且索要2000万未果就翻十倍报价,这些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先看她索要的金额。2000万,这个金额超出了浙江2024年城镇居民近26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总和。她索要的并不是合理补偿,而是要占有他人财物的非法利益。再看她的行为和反应。对方提出200万和解,她选择翻十倍报价,要2000万,岂不是明摆着要钱不要命吗?这种要钱不要命的行为让人觉得匪夷所思,难道她真的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真实意图吗?再看她报警的时机和收集证据的时机,似乎也有意操控利益之嫌。法律上,敲诈勒索罪的要件非常明确,而她索要的2000万超出了合理范围,与对方提出200万和解时的担忧相矛盾。她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但按照警方通报的内容来看,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完全可以独立调查此事件,她的敲诈勒索罪成立的可能性不小。
大快人心!缅北明家一审宣判,11名主犯死刑!据央视报道,29日,被中方缉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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