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收受礼品礼金价值共计7.65万元,公款购买500斤散酒存放于办公楼,用于日常公务招待。 当云南省文山州纪委通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锐这些违法违纪问题之后,引起了外界的格外关注和热议。大家关注的焦点并不是李锐的违法违纪行为,而是他的贪腐行为与众不同,甚至还有人戏谑,称其给贪官“丢了脸”。 很多人看来,和那些动辄贪污受贿数千万,甚至亿元计的贪官相比,李锐年受贿数额平均下来不足8000元,而且公务招待还用散酒,看上去似乎有些“寒酸”,正因为李锐的“与众不同”,才引起了格外的关注和热议。 有意思的是,在文山州纪委集中通报之后的第3天,他们再次对李锐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而这一次通报的内容,和此前相比则更为全面,李锐的违法违纪行为也更为严重,开始符合大家印象中的贪腐行为。 在第二次通报中,除了此前10年收受7.65万元和500元散酒的事情之外,又多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而且,此次收受的礼品礼金数额变成了9.55万元,7.65万元成了“其中”。 除此之外,通报还称,李锐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个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增加收费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7万余元,擅权妄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损失547万余元。 也就是说,李锐除了此前提及的7.65元礼金和500斤散酒之外,还另外收受贿赂财物87万元,违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时还造成了547万元的国家利益损失,这样来看,李锐的违法违纪行为,就比较严重,起码涉案规模也达到“千万级”,这样也就比较符合我们的“常规印象”了。 文山州的二次通报,不知意义何在,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如果说要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详细个人通报的话,那么第一次通报中提到的5个人,其他4人是不是也应该像李锐一样,专门进行一次专人通报?但事实上并没有这样做。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10年收受礼品礼金价值共计7.65万元,公款购买500斤散酒存放于办公楼,用于日
琳花瑶草坞
2025-09-30 1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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