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级某单位的一幢住宅楼,一个单元,7层楼,14户人,大多系本单位职工。 按理说,这幢楼的露天顶层,是14家人共享的空间。 但是,住在7楼的两户人家,一个是单位的局长,一个是副局长。近30年来,这两位正、副局长,长期将露天顶层,圈为自己的领地,其他住户不能越雷池一步。 过去,这两位正、副局长在位时,楼下住户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然而,现在这两位“大人”,早已脱去“马甲”,但他俩至今依然如故,牢牢“占领”露天顶层空间。 大家看,铁栏、铁门,自始至终立在原位(即上7楼的楼梯正面),楼下住户只能望尘莫及。 大家评评理,他俩这样做合适吗?!
广安市级某单位的一幢住宅楼,一个单元,7层楼,14户人,大多系本单位职工。 按理
牡丹富贵国色香吖
2025-09-29 17: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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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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