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一位母亲为了孩子能顺利入学,咬牙一次性付清16万元租下“老破小”,合同

上海姚哥 2025-09-23 15:51:47

浙江桐庐,一位母亲为了孩子能顺利入学,咬牙一次性付清16万元租下“老破小”,合同写明租期长达15年。然而,她前脚刚翻新房子准备安顿,后脚就因老人住院回了老家,不得已将房子转租。没想到,这一切却引来了房东的强势干预——断水断电、强行赶人,甚至以“房子要卖”为由要求承租人立刻搬走。这场“买卖不破租赁”的争议,引发了社会热议。 2024年底,夏女士为了女儿上小学,决定在学校附近长期租房。考虑到女儿今后升学、丈夫工作调动,她希望能一口气租下15年。经过中介牵线,双方谈妥价格:一次性支付16万元,租期15年,折合每月不足900元。虽是老旧小区,但地段合适,加上中介解释“长租自然便宜”,夏女士最终签下合同,并交齐租金。 拿到钥匙后,她简单翻新了一下,换了家具,才搬了进来。本以为能安心住下,却因为父母突然住院,不得不先回老家照料。空置房子浪费,她便托中介帮忙转租。房子翻新过,很快就有人以5000元月租承租半年。 三个月内一切顺利,直到今年六月。房东突然得知房子被转租,直接上门要求新租客搬走。新租客不肯,房东于是采取极端做法:切断水电气。无奈之下,新租客搬离。夏女士得知后愤怒不已,却束手无策。 等她回到浙江,准备重新入住时,房东再次挡在门口。这次理由更直接:“房子要卖了,不租了,你尽快搬走,钱等卖了房子再给。”面对夏女士出示的合同,房东置若罔闻,还声称“最多退你15.5万”,剩余的算不上。 矛盾彻底激化,双方多次争吵,甚至报警。房东仍旧采用“断水断电”的手段,迫使夏女士离开。走投无路的她只能亮出合同,要求房东立即支付租金与违约金共17万元。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转租是否合法?夏女士与房东签订的15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她拥有转租权。根据《民法典》第7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即使未事先取得同意,只要合同未禁止且转租未造成损害,原则上也应认可有效性。夏女士找中介转租,属于在合同框架下的正常行为。房东单方面阻拦,缺乏法律依据。 第二,买卖是否影响租赁?房东以“准备卖房”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但《民法典》第725条写明: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这就是法律上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便房子卖给他人,新业主也必须承认夏女士的承租权,直至合同到期。 第三,房东断水断电是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多次切断水电气线路,已经严重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属于根本违约。夏女士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损失赔偿。 从合同法理上说,房东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约逼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还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夏女士起诉,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其索赔请求。 事件本身,也揭示了社会生活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首先,是超长期租赁合同的风险。一次性支付15年租金,看似划算,实则隐藏巨大不确定性。法律虽然保护承租人,但在实际执行中,若遇到恶意房东,承租人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去维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沉重成本。 其次,是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房东知道房子未来可能出售,却未在合同中披露。夏女士出于对子女教育的考虑,愿意长租,结果反而成为房东眼中的“肥肉”。这提醒租客:签订长期合同时,要对合同条款做更严格约定,比如明确禁止房东中途以出售为由解除合同。 再次,是公共部门调解的有限性。夏女士报警和找调解员,但房东态度强硬,不愿配合,最终只能走法律途径。这也说明,在涉及长期、大额租赁纠纷时,司法诉讼才是最有效的救济方式。 在舆论场上,不少网友感叹:这起案件不是单纯的租赁纠纷,而是对普通家庭法律意识的一次警醒。签订合同时,承租人要敢于要求写明“转租权”“违约责任”“提前解约条件”,否则一旦遭遇不良房东,维权成本极高。 更有人指出:房东敢如此嚣张,正是因为部分租客害怕麻烦,宁可吃亏搬走,也不愿走诉讼程序。可事实上,法律就是保障弱者最有力的武器。如果夏女士坚持起诉,房东很难在法庭上推脱责任。 最终,这场因孩子上学而起的租房风波,折射出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虑与无奈。教育焦虑,让父母拼尽全力靠近名校;而法律意识淡薄,却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容易成为牺牲品。 当房东剪断水电时,不只是合同被破坏,更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契约的底线若不能守住,社会的信任也会被蚕食。

0 阅读:32

猜你喜欢

上海姚哥

上海姚哥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