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董华将350万元的非法收入存入了自家保姆的账户。四年后,保姆意外得知账户内有巨款,直接将原账户挂失,重新办理账户后分多次取出钱款。直到董华因其他案件被滞留调查时,才供出这笔资金的去向,保姆最终被判定为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董华时任某医院检验科主任,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虚报经费,积累了大量不法收益。看着账户里不断增加的赃款,他整日心神不宁。 他暗自盘算,这些钱放在自己名下太危险,万一被查肯定瞒不住,得找个安全的“避风港”。思来想去,他觉得自家保姆郭某性格老实、社会关系简单,且对自己的工作有依赖,便打定主意找她借卡。 “郭姐,我最近有笔‘周转款’,放自己账户不方便,想借你的两张银行卡用用,很快就还你。”董华找郭某借卡时,语气刻意放得温和。 郭某当时刚到董华家做保姆不久,生怕拒绝会丢了工作。她心里虽有点疑惑,老板怎么会用自己的卡周转,但转念一想,只要能保住工作,借个卡应该没事,反正自己也不用这两张卡,便爽快地将两张银行卡交给了董华。 后来,郭某因家中有事,从董华家辞职,借卡的事也渐渐被她淡忘——毕竟卡一直没在自己手里,她从没指望过里面会有什么关联。 直到四年后的一天,郭某突然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她名下一张许久不用的银行卡有大额资金变动。 她点开短信一看,余额数字让她瞬间僵住。她反复确认卡号,突然想起当年借卡给董华的事,心里立刻有了答案,这肯定是董华存的,他当年说“周转”,原来是把钱放自己这儿了。 盯着短信里的数字,郭某的心跳越来越快,一个大胆的念头冒了出来。她觉得董华肯定不敢声张,这钱说不定是他的赃钱,现在对方又不知道自己发现了,不如自己留下。 想到这里,她既紧张又兴奋,赶紧揣上身份证去银行,以“卡片丢失”为由挂失原账户,重新办了新卡。拿到新卡的那一刻,她悄悄松了口气,只要自己取出来花掉,董华就算知道了也没辙。 随后,郭某分多次将350万元全部取出。她先是转给丈夫260万,边转边想着,这下家里也有底气了,以后不用再省吃俭用。 又花81万买了一辆豪华商务车,看着崭新的车,她心里满是得意,以前都是伺候别人,现在自己也能开上豪车了。 听说弟弟急需用钱,她毫不犹豫借出去30万,觉得有钱了就该帮衬家人,这样才体面。 后来,她觉得有钱了就得注重仪容,花3万做了美容;刷短视频时看到喜欢的主播,也大方打赏,享受着“被人羡慕”的感觉,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一步步走向违法的深渊。 而另一边,董华这段时间一直坐立难安。担心自己被查后350万赃款暴露,却又不敢联系郭某,只能暗自祈祷,千万别出事,郭某应该早忘了借卡的事,只要她不发现,这笔钱就能一直藏住。 可事与愿违,他最终还是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滞留调查。 面对办案人员的追问,董华起初还想隐瞒,但看着越来越多的证据,他知道瞒不下去了,心里满是绝望,完了,这下什么都藏不住了。 他老老实实交代了任职期间的所有违法所得,包括存在郭某两张银行卡里的350万。 办案人员随即追查郭某的账户,却发现卡内早已分文不剩。当民警找到郭某时,她正在家中品着红酒、看着电视,享受着用赃款堆砌的“美好生活”。 被带走时,她脸上的得意瞬间消失,心里满是慌乱,还是被发现了?这钱难道不能算自己的吗? 最终,郭某对自己侵占350万赃款的行为供认不讳,也如实供述了资金去向。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明知银行卡内资金为他人所有,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钱款取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 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及退赃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那么,郭某构成侵占罪,为何只被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郭某犯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符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适用前提。结合其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法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因此适用缓刑。 而董华作为医院检验科主任,收受巨额不法收益,构成受贿罪;同时将受贿所得存入他人账户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构成洗钱罪。结合其犯罪数额及情节,应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闪电新闻9月6日报道。
湖北,董华将350万元的非法收入存入了自家保姆的账户。四年后,保姆意外得知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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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 16: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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