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父母应该付给子女一点生活费。特别是自己有养老金的老人,更应该“自觉”付饭钱! 昨晚,我在小区花苑里乘凉,听到两位七十多老太在聊天。只见一位矮个子老太,对身旁的胖阿姨说,自从她老伴去世了,原先,她自己居住的一室户房子出租了。现在,她与儿子儿媳一家居住在一起。 “现在,你吃住都跟儿子儿媳在一起,那么,你每月贴他们伙食费吗?” “每月贴他们2千元……” 矮个子阿姨回答道。 “养儿防老,到儿子家吃饭,还要付饭钱啊?再说,2000元也太多了,老人胃口小,我看1000元就足够了……”只见胖阿姨愤愤不平地对矮个子阿姨抱怨道… 不过,我发现,矮个子阿姨心态很,只见她笑着对胖阿姨说:“我每个月5000多元养老金也用不完呢平时,儿子儿媳开销很大,他们收入和经济条件一般性,我应该补贴一些伙食费给他们……” 我看到胖阿姨还想继续“挑拨”,不料,只见矮个子阿姨摆摆手,又笑着对她说:“我与他们吃住在一起,有钱就补贴一些给他们,如果自己没钱,那也没办法了!再说,我百年之后,剩下的钱还不是都给他们吗?” 我觉得矮个子阿姨不但心态很好,思路也很清晰。我赞成父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如果自己有养老金,那应该适当补贴一些伙食给子女。那样,老人儿子儿媳皆大欢喜,家庭才能更加和睦呢!
外孙与孙子哪个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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